最近很火的某刑事案件,自己并没有详细了解,也分辨不出各路信息真伪,故不妄加评论,但还是有些其他引申想法。
关于法律与道德、还有网络暴力的。
现在网上有种风气,就是你如果站在道德的角度指责一个人,会很容易被扣上“圣母婊”的帽子——“人家又没违法,关你什么事”、“就你是圣人?管好你自己吧”之类,有时还会祭出“法治”的大旗,批判你没有法治观念。
但是,如果只是要求一个人有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呢?也不可以吗?
毕竟法律只是对人性的最低限制…也就是说,只要你够狠够聪明够自私,你完全可以在不违反任何法律的情况下损人利己丧尽天良还不必接受法律上的制裁。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别的不说,光隔壁上海滩小律师那里,一堆套路贷校园贷、子宫逆袭的事情,就是。而我之前写过的讨债故事中的债务人,也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我是借你钱不还了,我是坑了你家了,可我的的确确没有违法呀,你能拿我怎么样呢?
如果这样的说法依旧太抽象,那么我再举一个具体的例子:
哥哥朋友的独生女儿,自幼父母离婚,性格内向懦弱,大学时爱上一个男生,然而男生骗财骗色后劈腿,将刚流产的女生抛弃,并与小三不断取笑揶揄女生,女生想不开,留下遗书后自杀身亡。
哥哥朋友遂找到男生父母,并不要求赔偿,只希望男生可以去女生的坟墓上鞠个躬致个歉,让女生泉下有知安然长眠,然而男生父母的回复是:
你女儿自己脑子有毛病精神有问题嫌命太长要寻死关我儿子什么事?你自己把女儿教养成这种一点小事就想不开要自杀的神经病性格还有脸赖别人?我儿子碰上你女儿这种脑残神经病才叫晦气!你们单亲家庭的小孩果然没一个正常的,当初就该教好我儿子,叫他不要跟这种单亲小孩有牵扯,无缘无故惹一身骚。看在死都死了的份上,我家出一万块钱给她买纸钱,也是我们尽心了,以后别再来烦我们了。
这个事情里面,可以说男孩及男孩父母的做法,没有任何一点是违法的:男孩没有杀死女孩、女孩的自杀和他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恋爱劈腿不是违法、和小三一起嘲笑女孩亦不是犯罪,至于男孩父母这些尖酸刻薄的说辞,就更和违法无关了。甚至,你还可以说女生确实是有点太想不开了、不知道保护自己、不够坚强、竟然为了个渣男自杀,不应该。
但是,你会认同男孩一家的做法吗?你能说他家的做法就没有一点错吗?你能说因为他家不违法所以他家的这些行为就都是对的就不能受到一点指责吗?如果当时这个事情被运作到网上,你说男孩一家会不会被网友的唾沫星子喷死?会不会仅仅因为他们没有违法就逃过人民群众道德的审判与良知的诘责?
毕竟,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还有良心,还有最基本的礼义廉耻信。如果对一个人的要求仅仅是不违法,那这要求未免也太爽了吧——那我以后也可以这么要求自己:随便劈腿随便乱来想尽办法合法坑钱——欣欣像蓉算个屁,我一个学法律的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吸尽他人骨髓心血、成就自己宏图霸业(夸张说法)——反正我可以保证我的行为都是合法的,你能拿我怎么样?你被我坑死那特么也是你自己太蠢活该
所以,我对网络暴力、舆论风暴一直是又爱又恨。恨其偏激片面丧失理智逼疯可能无辜的人、恨其歪曲真相煽动民意影响司法公正、恨其受到操纵与掌控让一小撮人借此得利(也不知道这次那个案子网络所传到底真假,静待真相吧,希望不是网络风暴造成的又一场悲剧)。但我也舍不得因此让它们彻底消失…因为它们有时可以制裁法律无能为力之事,给人心以慰藉,让人感受到公道自在人心、“人在做天在看”;也能警醒一部分人,让他们有点敬畏之心,知道举头三尺有神明,莫要聪明太过做事太绝。
顺便交代一下上面那个事情的后续:
女孩的继父,花费巨资,通过不能明说的手段,弄残了男孩的腿,从此男孩一家的生活亦陷入灰暗中。他们不是没想过这事可能是女孩家人做的,但没有证据——弄残男孩的流氓混混自首认罪,证据确凿这事就是他们一伙酒后寻衅看男孩不顺眼逞能斗狠将男孩打残的。没有证据能把这事引到女孩一家身上,女孩家明面上的行为,也都是合法的。
且不说女孩家人这种类似于古代社会同态复仇的做法是否可取(会有冤冤相报何时了、已经毁了一个家庭何必再毁掉一个家庭、私力复仇损害法治权威等看法),可设身处地想一想,若我是女孩的父母,只怕也会采取相同或者更激烈决绝的手段,兔子急眼了还咬人呢,何况土狼
或许这样的想法不该为一个冷静理智的法律人所有,或许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律人…
但是,在被称为法律人之前,我首先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啊。